中国专用汽车品牌 宏宇专汽欢迎您! 
购车服务电话:183 7222 1066
湖北宏宇专用汽车联系方式

新闻中心

自卸式垃圾车自8月28日起征车辆购置税

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014-09-11 20:36

  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自卸式垃圾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,自2014年8月28日起,自卸式垃圾车不再列入《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》,纳税人购买自卸式垃圾车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。所幸的是,目前仅此一种车型取消免税政策。
 
  自卸式垃圾车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原因
 
  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,此前自卸式垃圾车属于《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》范围,但各地税收征管实践认为,自卸式垃圾车在结构和用途上属于普通的自卸式货车,是一种通用运输车辆,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,如给予免税容易造成征管漏洞。为了统一税收政策、公平税负,决定将自卸式垃圾车归类为不符合免税条件车辆,从免税车辆图册中剔除。
 
  自卸式垃圾车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公告原文
 
  关于自卸式垃圾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
 
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3号
 
  为准确执行车辆购置税政策,现对自卸式垃圾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 
  一、自卸式垃圾车不属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,纳税人购买自卸式垃圾车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。
 
  二、自卸式垃圾车不再列入《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》,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办理自卸式垃圾车申请列入《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》手续。
 
  三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 
  特此公告。
 
  国家税务总局
 
  2014年8月28日


文章出自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www.azyqc.com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分享到:
CopyRight © 2010-2012 版权所有: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: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两水工业园 [ 最新专用汽车列表 ]
购车咨询电话:183 7222 1066(售前) 赵经理:18372221066 kefu@azyqc.com